1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;研究制定开发区财政中长期规划;参与开发区宏观经济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。
2、负责编制开发区年度预算草案,审编年度决算;组织部门预算编制,负责财政预算执行;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。
3、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;参与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;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和拨付。
4、负责开发区会计管理工作;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;负责委派会计管理工作;拟定开发区财务、会计等具体规定和管理制度。
5、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,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制定实施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、办法和规定;履行国有股权管理,监督国有资本运营。
6、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赋予的工作;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负责人:李春杰 电话:3205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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