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,提出开发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目标、政策,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。
2.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主导产业、优势产业、战略新兴产业、现代服务业以及能源发展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,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升级,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化建设。
3.负责办理项目审批备案;按规定审批权限,审批、核准和呈报重大建设项目,重大外资项目和大额用汇项目;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能源消费影响评价备案、审批和报批;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工作;指导、协调和监督开发区招标投标工作。
4.负责提出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,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;负责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管理和调度上报。
5.负责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核和工业项目用地条件的审核出具。
6.负责国家、省、市各种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组织争取工作。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。
7.负责对拟享受开发区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评审工作。
8.完成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负责人:孙克勇 联系电话:3201008
(责任编辑:刘懿漩) [纠错]